张家口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人公告
2018-01-03 14:02:4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张家口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经批准,决定为市公安局巡特警训练基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张家口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经批准,决定为市公安局巡特警训练基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为市公安局巡特警训练基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其中:男性52名,女性8名,招聘具体人数分布、岗位分类等详见《张家口市公安局巡特警训练基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表)。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jkrsj.gov.cn);张家口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zjkga.gov.cn)。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

1、取得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专业不限。

2、退役士兵,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户籍不限。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二)招聘的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

2、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本职,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2年1月5日至2000年1月5日期间出生),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5日至2000年1月5日期间出生)。

4、工作岗位需要,男性身高要求175CM及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60CM及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未成年管教、劳动教养、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和时间。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登录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jkrsj.gov.cn)网上服务点击“张家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模块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 1月5日9:00至1月9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 1月5日09:00至1月10日17:00。

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1月12日9:00起登录张家口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zjkrsj.gov.cn)打印《体能测试准考证》。

2、网上报名特别提示: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体能测试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缴费只能通过“扫描”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3、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4:30-17:00,到市政府南楼336房间(地址:经开区长城西大街市府大楼)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的退费。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退回原缴费账户。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退费事宜逾期不再办理。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2018年1月14日,具体地点、有关事项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组织实施,测试项目为:男性: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性: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①10米×4往返跑:男性合格标准≤13″1,女性合格标准≤14″1。

②1000米跑(女800米跑):男性合格标准≤4′25″,女性合格标准≤4′20″。

③纵跳摸高:男性合格标准≥265厘米,女性合格标准≥230厘米。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月27日上午,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于1月24日9:00至1月26日17:00登录张家口市人社局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5︰5,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考试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两周后,在张家口市人社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和证件审核时间、地点,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2的比例进入证件审核。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划定。

(四)证件审核

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已与现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进入面试,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此后体检等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请考生随时关注市人社局网站通知。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七)体检、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核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以及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符合聘用条件者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就业、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动或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在招聘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知招聘主管部门,避免因此造成后果。

咨询电话:0313-12333、0313-8681765、0313-2060818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口市公安局

2018年1月3日

来源:http://www.zjkrsj.gov.cn/BaseInfo/Detail?nid=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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