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在3月2日8时至3月4日17时期间,与用人单位联系确认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若放弃面试资格,必须提供本人签名的书面说明。没有确认的,视作放弃复试资格。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不得随意放弃,因考生随意放弃并对招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规定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安排
面试拟于2015年3月7日至3月11日间进行,每日上午9时开始,下午1时30分开始。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时30分前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下午1时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用人单位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考试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秘书局
3月9日—11日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北京市西城区博学胡同1号
董老师
83084851
法规局
3月9日—10日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99号
张老师
63094808
警卫局
3月10日
面试
北京市西城区南长街81号
王老师
63099103
机要交通局
3月11日
面试
北京市西城区西黄城根北街11号
董老师
63093855
中直管理局
3月7日—11日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北京市西城区西黄城根北街9号
李老师
63097973
老干部局
3月9日—11日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北京市西城区大觉胡同50号
刘老师
胡老师
63097447
63094110
毛主席纪念
堂管理局
3月9日—11日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1号院
宋老师
65117975
国家保密局
3月8日—10日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北京市西城区东绒线胡同49号
钱老师
83086701
三、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根据考录工作有关规定,递补、调剂了部分考生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考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四、体检
所有面试人员均参加体检。体检在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阶段完成,由招录部门安排在人社部、卫生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费用由招录单位承担。
五、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选进行等额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根据上述原则递补考察人选。
六、注意事项
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①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②考生报名登记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具有人事权的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社会在职人员)、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加盖公章的待业证明(待业人员)。考生报名登记表和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向报考单位如实说明后,可在考察前再提供。③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⑤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的真实性由考生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63094219。
中央办公厅人事局
2015年2月9日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央办公厅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告
2015-02-09 21:49:05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面试确认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在3月2日8时至3月4日17时期间,与用人单位联系确认参加面试和专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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