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公安分局协警招聘简章
2012-09-20 15:11:43   来源:   评论:0 点击:

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40名。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热
    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40名。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公安工作,享有公民政治权利,能保守工作秘密,本人和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不是法轮功习练者,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男性,身高172㎝以上,1982年9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或省内警校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复转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四)截至2012年9月1日,具有本市高新区、路北区、路南区常住户口(以身份证和户口本为准)。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公安工作。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2年9月15日至9月22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点:高新区人社局人事处(建设北路99号,火炬大厦703房间),咨询电话:3196178、3196194,联系人:赵宏杰、刘国勇。
 
  (三)报名方法:
 
  1.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复转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以及本人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背面写清姓名)。以上均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页需将本人页和户主页印到同一张纸上)。
 
  2.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人员须带齐以上证件,到人社局人事处索取报名表并现场填写。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一律存档不再退回。
 
  3.报名费100元。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组织培训、聘用等环节。
 
  (一)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法,内容以时事政治、法律综合知识和相当于高中水平的文化知识为主。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确定后,提前1天通知应聘者,应聘者凭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笔试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前60名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条件,不与面试成绩进行累加。
 
  (三)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人沟通以及协调处理问题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时间地点提前1天通知应聘者。面试分值100分,合格线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即行淘汰。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条例》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空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核。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缺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组织培训。拟聘人员的培训工作由高新区公安分局负责。
 
  (七)聘用。经考核、培训确定为合格的人员予以聘用,由高新区公安分局按有关规定负责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的公安协警实行合同制管理,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三个月,按照企业标准享受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保险待遇。
 
  201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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