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和河北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根据《为各设区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实施方案》(冀人社发【2012】299号)的要求,本次录用特警的工作经过报名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考核,目前已进入到录用阶段。现将拟录用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至2012年9月27日结束,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发电子邮件反映情况。
举报电话:2215590 2966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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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公务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