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5年度市住建委所属事业单位编外招聘人员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阜阳市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阜人社发〔2014〕5号)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5年度市住建委所属事业单位编外招聘人员17名,招聘计划等信息将于阜阳人事考试网(www.fyrsks.com)、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fyldbz.gov.cn)、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www.jw.fy.cn)等网站上公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学历、年龄、专业、考试科目等设置详见附件(其中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