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5年度阜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现就阜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5年度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4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7月10日起同时在阜阳人事考试网(www.fyrsks.com)、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fyldbz.gov.cn)、阜阳市残疾人联合会网(www.fydpf.com)等网站上公布。
三、公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身体、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学历、年龄、工作经历、专业考试科目设置等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