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院工作需要,拟招聘人事代理护理专业毕业生1名。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履行临床护理岗位职责的条件与能力。
2.学历及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护士资格。
3.年龄:30周以下。
二、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3号楼4楼人事科(河北省保定市东风东路572号),电话:0312-7557096。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20日-29日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报名表(附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岗位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费100元。
三、考试
笔试、技能操作考试、面试时间国庆节后另行通知。
四:相关说明
本次招聘岗位为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西院门诊,工作地点为望都县招庄村西,食宿自理。
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
人事科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