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沽源县人民政府批准,2021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2021年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8名,其中:公共类岗位招聘164名(县直事业单位招聘109名,乡镇政府下属事业单位招聘55名),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沽源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医学类岗位招聘84名(县人民医院52名,中医院28名,乡镇卫生院4名)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沽源县2021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zjk.gov.cn)、沽源县门户网站(http://www.zjkgy.gov.cn)。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四)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 月14日至2004年1月14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4日以后出生);
(五)户籍按2022年1月1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六)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户籍等条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七)其他条件
1、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在沽源县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及从沽源县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从沽源县应征入伍的本科大学生毕业退役士兵(含大学专科毕业生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专升本复学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④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⑤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八)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9、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事服务“事业单位招聘”专栏(http://rsj.zjk.gov.cn)。
3.报名时间:2022年1月14日9:00至1月18日17:00。
4.交费时间:2022年1月14日9:00至1月19日17:00。
5.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陆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陆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应聘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考务费:报名交费通过网上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
(二)笔试
1.笔试考试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纪委监委人员全程监督。
2.笔试内容。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公共类岗位考生,参加公共类科目笔试。
(1)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医学相关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8:2,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公共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5:5,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县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登录张家口市人社局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查询。笔试具体考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一周后,在沽源县门户网站(http://www.zjkgy.gov.cn)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沽源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划定。
(三)面试
进入面试前进行证件审核,进入面试人选须出具以下证件和材料: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报名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本(要求户籍的岗位考生配偶为沽源户籍的须提供配偶户口本和结婚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要求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报名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本(要求户籍的岗位考生配偶为沽源户籍的还需提供配偶户口本和结婚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要求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单位或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是“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考生,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进入面试,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登录张家口市人社局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查询。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纪委监委人员全程监督。面试具体考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四)计算综合考试成绩,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公共类岗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医学类岗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政治审查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政治审查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考察工作主要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未达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标准的,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对体检或政治审查不合格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如体检、政治审查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并按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政治审查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沽源县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报考河北沽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沽源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相关待遇,纳入人员控制数管理。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