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就业、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五年内(含试用期)不准流动。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特别提醒:
1、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2、因为疫情关系,考生在参加笔试、面试前需提供《沽源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考生自报名之日起,须申请河北省健康码,并坚持每天打卡,直至笔试当天。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3-5812296
沽源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沽源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doc
沽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