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事业编制(当年毕业后如果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列入财政开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县财政承担60%的工资及津补贴,其余40%由聘用单位承担;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由单位自行开支。
七、有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期间,凡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八、其他
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涉及到的其他重大事宜,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本招聘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特别提醒: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13-7212127 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313-7010940 蔚县监察委员会
附件1:《蔚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诚信承诺书》
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