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急需专业人才工作需要,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和《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承人社[2014]23号)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批准,我院201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是河北省唯一以旅游命名,以培养旅游类、现代农业、现代管理和信息机电类高技能专门人才为主的综合性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50年的热河省农林专科学校。
学院坐落于拥有五千年红山文化和三百年山庄文化、拥有世界文化遗产避暑山庄和周围寺庙群、拥有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和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多项桂冠,处于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带、京承秦旅游“金三角”和环渤海旅游经济圈枢纽地位的世界著名旅游胜地——承德。学院毗邻避暑山庄等著名景区,学习、生活环境优美,气候宜人;紧邻京沈高铁承德站,到达北京仅需43分钟;“一环八射”的高速公路网和承德机场,使学院交通便利、区位优越。
学院校园占地503亩,总建筑面积21.18万平方米,馆藏图书61.39万册,电子图书1069.43GB。学院设有旅游管理、旅行社管理、酒店管理、旅游外语、设计开发、生物工程、畜牧兽医、园林艺术、会计、商务管理、机械电子和信息技术等12个系,开设导游、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旅游英语、环境艺术设计、会计电算化等47个专业(含方向)。构建起以旅游为主体,以现代农业和现代管理为两翼的“一体两翼”专业格局。学院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综合性旅游实训中心,拥有满足教学需要的131个校内实训室和159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有3个河北省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示范专业,6个院级示范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和4个高职高专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建有1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高职高专教指委精品课程和29门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459人,教授55人,副教授246人, 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120人,双师型教师379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河北省名师1人,承德市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22人,承德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4人,44名教师被省、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聘为技术专家。学院先后聘请英国、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加拿大、菲律宾、爱尔兰、西班牙等国外籍教师40余人。
学院面向全国20余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 余人,成人教育在籍生4000余人。学院积极拓展毕业生就业市场,设立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加大毕业生就业推介力度,目前已与400余家用人单位建立了稳定的实习就业合作关系。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始终稳定在95%以上,并呈逐年上升趋势,位居省内高校前列。
学院重视学生的素质教育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实行“双证书”制度,设有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下设“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河北省农业职业技能鉴定总站(02)培训鉴定基地”和“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可开展茶艺师、宠物医师、花卉园艺工等近40个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学院设有国际交流学院,注重国际交流合作的内涵发展、质量提高和品牌建设,与英国、美国、韩国、俄罗斯、日本、西班牙、塞舌尔、阿联酋等国的多所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合作培养覆盖专科、本科到博士各层次。国际交流合作办学的规模、水平和层次居河北省高校前列。在校生可赴国外带薪实习,并推荐学生到国内外跨国公司就业。2014年5月,学院23名应届毕业生赴塞舌尔实习就业,是中国到塞舌尔成建制的中国第一批顶岗实习的学生团队。
学院秉承创办特色高职院校、培育优秀职业人才的办学理念,坚持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强校,开放活校”和“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多年来,学院走出了一条从抓基础建设到抓内涵建设,再到走向品牌与特色建设的发展之路。基础设施不断增强,人才培养水平不断提高,先后获得全国农业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北省文明单位、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河北省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河北省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和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拟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8名,具体如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1.电子邮件报名:
将《河北旅游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本人简历等材料发送至lyyhc300@163.com,并通过电话与工作人员确认;
2.直接到校报名:
直接到河北旅游职业学院现场报名。(河北省承德市大学园区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北院行政楼305室)。
(二)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4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河北旅游职业学院组织部
联系人: 于海成 刘玉玲
联系电话:0314-2376822、2376823
电子邮箱:lyyhc300@163.com
邮编:067000
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大学园区河北旅游职业学院行政楼305室
(四)报名要求
1.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电子邮件中上传的附件须包括以下内容: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样式参见附件)、
本人电子简历、各类证件的电子扫描件(含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证书、成绩单、业绩成果等)。
2.通过到校现场报名的需提供2项中所需材料的原件及纸质复印件(A4 纸复印)。
3.报考者须诚实守信,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即取消应聘资格。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资格审查与面试
(一)资格审查
由学院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者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程序。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4年12月30日。
2、面试地点:具体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考官: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4、面试方法:面试采取试讲和综合考评(教育学、心理学及专业知识)的形式进行,每个考生40分钟,其中试讲30分钟,综合考评10分钟,分值100分,保留两位小数。根据两环节综合成绩,决定选聘结果。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选聘资格。
5、面试有关要求。考生于2014年12月29日下午2:30至4:30点在河北旅游职业学院组织部领取《面试通知单》。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6、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分岗位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按各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2015年1月12日早7:00体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地点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承德市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聘任资格,分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聘用对象。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学院组织部、市教育局组织进行考察,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hecd.lss.gov.cn/)、河北旅游职业学院网站(www.hbtvc.com/)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将根据本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聘用
1、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考核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学院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此次公开选聘的8名教师,需在学院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4、被聘用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否则学院有权予以解聘。。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hecd.lss.gov.cn/)、河北旅游职业学院网站(www.hbtvc.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314-2376822
监督举报电话:
0314-2377076
本简章由河北旅游职业学院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河北旅游职业学院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