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准考证
4、2018年1月1日-2018年1月7日: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tce.cn)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5、2018年1月6日-8日:全国统一考试,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6、2018年3月6日报名网(http://www.ntce.cn)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考点市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tce.cn)查询。
2、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10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新增)、信息技术(新增);(小学全科暂不开考)
初中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新增)、日语(新增)、俄语(新增);
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新增)、日语(新增)、俄语(新增);
中职文化课与高中一致。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面试合格线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分项权重由面试考试大纲规定)。面试合格线由省教育厅确定。
四、面试程序
考生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第一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六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五、其它事宜
(一)、考生须知
1. 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室进行抽签,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抽题;
3. 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4. 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5. 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如有违反按照作弊处理;
6. 考生应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置;
7.报考小学、中学、中职文化课类别中新增学科及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教材,面试程序为:
(1)考官指定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为面试内容并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共20分钟。
8.报考幼儿园,小学,中学(含中职文化课)除新增学科以外的考生无需自备教材。
(二)、成绩合格证明
面试成绩公布后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tce.cn)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打都可以),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后续具体认定工作安排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查找河北的认定通知。
(三)、考试收费
2017年下半年国家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按照冀价行费[2016]4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265元。
(四)、咨询电话
石家庄:0311-86030203,0311-87060956
邯郸:0310-3113966
邢台:0319-22907182
保定:0312- 5065856,0312-5881917
廊坊:0316-5908655
衡水:0318-2120088
沧州:0317-3170658
秦皇岛:0335-3865055
唐山:0315-2801353
张家口:0313-2561383
承德:0314-2131206
省认定中心:0311-66005786、66005789、66005780、66005783
(工作日9点-11点;14点-17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