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全区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我区教师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为区属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100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
(一)小学教师: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未就业毕业生。
(二)幼儿园教师: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未就业毕业生;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热爱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
4、市内三区户籍(邯山区、丛台区、复兴区,非三区生源,现户籍仍在三区大学集体户口上的毕业生除外),截止日期2015 年12月14日。
5、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6、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须专业对口;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报考幼儿园的须专业对口。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网站为:邯山区政府公众信息网,按照网站报名要求填写报名即可。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1日--25日。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然后按要求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初审结果公布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后审核完毕,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自助查询初审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提前准备材料,在现场确认时提出修改,经工作人员现场确认通过后亦可更改初审结果,现场确认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修改;“审核通过”的,可直接进入现场确认环节。
3、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三)现场确认
对网上自助报名通过初审的考生需要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以及采集身份证信息等。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方可获得招考资格,现场缴纳招考考务费100元/人。
考生报名资格现场确认需提供证件:
原件: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户口、身份证、报到证。
复印件:考生提供的原件均需留存复印件
审查内容:学制、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户口等原件、复印件是否与网上填报一致。
通过现场确认后报考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达不到3:1的,对该岗位招聘人数进行相应核减或取消。
(四)笔试
通过审查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教法、本学科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此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4个工作日后在邯山区政府、邯山区教体局门口、邯山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网站公示。
面试人员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一专业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面试。
(五)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采取现场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按专业类别抽签决定面试顺序,专家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面试考官聘请外地专业人员或专家,每组考官由7人组成。对同专业面试人员较多的,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计划面试。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人员的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邯山区政府、邯山区教体局门口、邯山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网站公示。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医院临时指定。各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当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面试成绩相同时,学历高者进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即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邯山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以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邯山区政府、邯山区教体局门口、邯山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确定学校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各专业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学校。
五、聘用形式
(一)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拟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拟聘人员按照规定,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首聘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本公告由邯山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经邯山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有关招聘时间等安排作出调整。
(二)考生须保证电话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未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聘资格。
(三)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公布后,因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和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四)具体事宜请向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邯山区教体局咨询。
联系电话:3128246 3129023
2015年12月14日
邯山区2015年度教师公开招聘
专业设置一览表
学段 专业名称 拟招聘人数 专业代码
小 计 城 市 农 村
小学 语文 30 21 9 01
小学 数学 20 15 5 02
小学 英语 10 6 4 03
小学 音乐 6 4 2 04
小学 体育 8 6 2 05
小学 美术 8 6 2 06
小学 信息技术 8 8 07
幼儿园 全科 10 10 08
合计 100 76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