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丰南区政府批准,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丰南户籍(或生源地),具备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1985 年 12 月 31 日后出生)。
2、非丰南户籍,2016 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且具备教师资格的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
3、丰南户籍(或生源地)的 2016 年及以前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参加丰南区“三支一扶”支教服务、“大学生村医”人员中具备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上述人员要求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1985 年 12 月 31 日后出生)。
4、现在我区教育系统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中,具备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且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1985 年 12月 31 日后出生),对取得国家级教学奖励的放宽到 35 周岁以下(1980 年 12月 31 日后出生)。
5、参加 2014 年、2015 年我区教育系统就业见习岗位且完成见习任务的具备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
6、退伍安置地在丰南区的 2013-2015 年度“大学生退役士兵”(指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单列职位进行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身体素质符合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4、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5、中小学语文、数学职位不限所学专业,其它职位均要求申报专业与所学专业对应或相近(现岗劳务派遣幼儿教师可申报幼教职位)。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过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二、招聘数量和职位
按照《关于 2016 年招聘教师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149 名。设物理、地理、生物、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幼教、特教共 11 个职位。其中:物理 4 人、地理 3 人、生物 3 人、语文 41 人(初中 3、小学 38)、数学 25 人(初中 7、小学 18)、英语 14 人(初中 3、小学 11)、音乐 11 人(初中 1、小学 10)、美术 12 人(初中 3、小学 9)、体育 14 人(初中 3、小学 11)、幼教 20 人、特教 2 人。依据各校教学岗位的急需情况采取定校招聘的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申报一个学校的一个职位,分别录取,不得兼报。具体招聘职位分布。
三、受聘人员岗位及待遇
受聘人员由区教育局按照职位需求安排,被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定校招聘的直接安置到相应学校任教,机动岗位聘用的分别安置到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含定校招聘的农村学校),被特教中心招聘的安置到特教中心任教。新参加工作的受聘人员,试用期间工资按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为合格等次的,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岗位工资按聘用单位所聘岗位确定,津补贴及其他福利按聘用单位相应人员标准执行。
四、受聘人员的管理
(一)受聘人员签订三年聘用合同(见习期一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续签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报市相关部门批准逐年纳入全额事业编制。
(二)被定向招聘到农村学校的教师服务期满三年才能调离该学校,在三年服务期内调到其他乡镇的教师将不纳入全额事业编制。受聘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五年内不得调离农村教学岗位。
五、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先面试,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报名。面试合格后填写《丰南区 2016 年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物理、地理、生物、语文、数学、英语、特教职位教师招聘采取知识考试办法进行,知识考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音乐、体育、美术、幼教职位教师招聘采取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知识考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 6:4 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如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职位人数时,知识考试成绩须在 60 分及以上才能聘用,相应职位空余名额调整到机动岗位的对应职位或机动岗位的语文职位。
(二)招聘程序
1、报名面试。考生报名时一并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名者普通话、仪表、举止等基本素质。
2、资格审查。面试合格后填写《丰南区 2016 年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提交相关资历材料。
3、知识考试。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进行。考试内容:物理、地理、历史、生物、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为所申报职位对应的丰南区高中阶段现行教材知识及本专业理论知识,幼教职位为学前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基础理论知识及幼教活动设计、教科研方法,特教职位为盲聋智障心理学、特殊教育学、特教教学设计与教法研究。考试分值均为 100 分,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
4、专业技能测试。按照招聘数额,以知识考试成绩高低按 1:2 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比例内末位知识考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初选人员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本专业基本技能、专业特长。测试时间根据学科区别合理确定,测试分值均为 100 分,由评委现场赋分,取所有评委平均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 40%比例计入总成绩。其中:
(1)音乐测试内容为:钢琴演奏、无伴奏歌曲演唱、其它器乐演奏各一首,曲目自选;每项限 4 分钟。钢琴演奏、歌曲演唱各占 40 分,其它乐器演奏占 20 分。除钢琴外,其它用品自备。
(2)体育测试内容为:主要考察基本素质和特长,测试内容为中小学体育课程标准动作示范及讲解、体育特长展示,每人限 8 分钟。动作示范及讲解包括立定跳远、短跑途中跑、原地正面双手头上掷实心球、仰卧起坐、行进间单手肩上投篮,抽签确定题目。必选动作分值 60 分、特长展示分值 40 分。除篮球、实心球、体操垫外,所需器材自备。
(3)美术测试内容为:现场素描、速写和书法(毛笔)各一项,素描对象为现场静物,速写为人物速写,书法内容为指定临帖,限时 120 分钟。素描分值 50 分、速写 30 分、书法 20 分。除素描纸、宣纸、墨汁外,其它用品自备。
(4)幼教测试内容为:钢琴弹唱、舞蹈、主题情境画、情景讲故事各一项。钢琴弹唱曲目自选、舞蹈内容自选、情景讲故事抽签确定主题,主题情境画为命题作画。先集中进行主题情境画,每人限时 30 分钟,然后分别进行其他三项测试,每项限时 4 分钟。钢琴弹唱分值为 25 分、舞蹈 25 分、主题情境画 30 分、情景会话 20 分。除钢琴、图画纸外,其它用品自备。
5、确定拟聘用人员。将知识考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作为总成绩,按照总成绩高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如再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人选:在丰南区参加“三支一扶”支教服务具备教师资格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曾获得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者,在校期间获奖学金次数较多、等级较高者,现岗劳务派遣人员且入职时间较长者,高考成绩较高者。
6、体检。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出现的人选缺额,从报考同职位的考试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7、聘用结果公示。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 3 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予以聘任。
六、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 年 4 月 9 日--4 月 12 日,每天上午 8:30-11:00(9 日上午 9:30 开始),下午 1:30-5:00。
(二)报名地点
丰南区教育局老院招生办(友谊大街 3 号)。咨询电话:4 月 9 日前:0315—8196025、8196021,4 月 9 日-12日:8196036
(三)报名手续及要求
报名时须由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专科学历提供,需主页及本人页)、全日制学历证书(2015 年及以前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应届毕业生证明信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16 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师资格证(除 2016 年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确认报名资格外,其他人员必须提供证书原件)、在校期间的奖励证书、服务基层四项目经历证明及基层工作期间获县以上党委政府奖励证书(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提供)、劳务派遣合同书或劳务派遣人员登记表(现岗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校长签字、盖公章),均要求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A4 纸标准),小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3张,并填写《丰南区 2016 年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具有考试资格,报名表格提交后报考志愿不能更改。
七、考试安排
(一)知识考试
1、考试时间:2016 年 4 月 16 日上午 9:00--11:00
2、考试地点:丰南区实验学校(青年路与友谊大街交叉口东行 800 米,从北门进入考点)
3、考试成绩公示时间:考试成绩经审核无误后立即公示
4、公示渠道:丰南教育信息网、教育局老院公示栏张榜公示
(二)专业技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16 年 4 月 17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5:30
2、测试地点:丰南区实验学校
3、总成绩公示时间:总成绩经审核无误后立即公示
4、公示渠道:丰南教育信息网、老教育局公示栏张榜公示
八、体检时间
2016 年 4 月 20 日上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九、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必须认真履行诚信承诺,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见习期),凡发现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二)区域托管的乡镇、村按照托管后的县区确定户籍、劳务派遣、就业见习等报名资格。
(三)经教育部注册认证学位学历的国(境)外留学生,按国内同级学位学历对待。
(四)报考人员如有正式工作单位,报名时需提供由单位开据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并加盖公章。
(五)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在 2016 年 4 月 15 日下午 2 点-5 点到丰南区教育局老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或未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被聘人员于 2016 年 9 月 1 日正式上岗,对正式上岗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在 2016 年 7 月 31 日前不能提供完整毕业生档案及教师资格认定档案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职位空额,按照相应职位依招聘考试总成绩进行依次递补。
(七)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如果主动辞职只允许每年暑期提出申请才能办理辞聘手续,否则,不予辞聘审批和转递人事档案。
(八)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315—8189960(监察局)、0315—8101359(人社局)、0315—8196014(教育局)。
十、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0一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