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工作需要,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香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勤工作人员20名(男性)。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香河县本县户籍,具有高中(含高中)以上学历人员,部队退伍军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年龄为18至28周岁(男性),身高170㎝以上;
4、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勤,一线执法岗位。
三、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费用:免报名费。
3、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9日---2015年1月6日(节假日除外)。
4、报名地点:香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楼114室。
5、报名要求: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
需提供要件:本人身份证(二代)、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同版免冠照片4张(蓝底)。 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高中以上毕业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同版免冠照片4张(蓝底)。
四、招聘方法
招聘事业单位协勤工作人员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拟招聘人员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河北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笔试时间为2015年1月18日上午,面试时间为2015年1月25日全天;考试地点及场次发准考证前确定,笔试、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分别为笔试、面试前一天(准考证、面试通知书领取地点:香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楼114室领取)。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自我控制及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记分。每个面试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面试评委给每个考生的最后得分采取取掉一个人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招聘人员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即为考试总成绩,确定招聘考试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以笔试成绩分数高低确定招聘人员。
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公示地点:在香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楼公示栏张贴。
五、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面试合格,确定为拟聘用协勤人员,由香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公示。公示期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香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聘用协勤人员,工资每月1800元,统一配发服装,上三险(养老、医疗、工伤保险)。
有关本次招聘考试详尽事宜,请咨询电话:8312658
香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