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时间:11月11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审核地点:邯郸饭店(邯郸市浴新南大街178号,农林路与浴新大街交叉口);
乘车路线:市内乘4、8、24、45、51、54、61、66、70、305路到邯郸饭店下车即可。
三、证件审核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请入闱考生携带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河北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证明、按照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材料、奖励证件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为避免人多拥挤,请各位考生尽可能按照以下时间进行审核:
司法系统:
11日:武安市司法局、邯山区司法局;
12日:峰峰矿区司法局、鸡泽县司法局;
公安系统:
11日:邯山区公安分局、丛台区公安分局、峰峰矿区公安分局、复兴区公安分局、大名县公安分局、鸡泽县公安分局;
12日:邱县公安分局、曲周公安分局、永年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