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为石家庄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0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均在1.0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2日至1999年12月13日期间出生)。
(三)同等条件下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可优先招聘。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12月12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职位数量及具体条件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440人。
类别 | 性别 | 数量 | 学历 | 专业 | 从事工作 |
辅警A | 男 | 80 | 大专以上 | 不限 | 局属单位从事刑事技术、视频侦查、接报警、网上巡逻检查、指纹比对、技术信息录入等工作。法医、法化、痕检等刑事技术类专业,以及计算机类、美术类(模拟画像)专业人员优先录用。 |
辅警B | 女 | 55 | 大专以上 | 不限 | 局属单位从事刑事技术、视频侦查、接报警、网上巡逻检查、指纹比对、技术信息录入等工作。法医、法化、痕检等刑事技术类专业,以及计算机类、美术类(模拟画像)专业人员优先录用。 |
辅警C | 男 | 5 | 大专以上;退役士兵及具有警犬训导工作经历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 不限 | 局属单位从事警犬训导工作。 |
辅警D | 不限 | 300 | 大专以上 | 计算机类或者具有计算机相关证书 | 从事市区公共安全视频联网系统市局、分局、派出所三级视频监控平台的值守工作。 |
备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四、工资待遇
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待遇,招聘人员月工资3030元(不含单位应缴纳保险部分),包括基本工资1650元/月、层级工资280元/月、津补贴300元/月和绩效工资800元/月。
五、人员管理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人事关系采取劳务派遣模式,由石家庄市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用工合同,缴纳各类保险,派遣到石家庄市公安局局属单位、市内五区公安分局(长安、桥西、新华、裕华、高新区)等有关单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sjz12333.gov.cn)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2日(周二)9:00至12月17日(周日)17:00。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此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6)考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证件审核环节还需提供、使用。
(7)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于2017年12月20日(周三)9:00-12月21日(周四)17:00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sjz12333.gov.cn)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周六)下午14:00-16:0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考试时间2个小时,满分一百分。主要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12月25日(周一),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sjz12333.gov.cn)上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
(三)证件审核
1、证件审核时间:2017年12月26日(周二)至2017年12月27日(周三),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证件审核地点:石家庄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新华区警安路36号)。
3、需携带材料:
(1)《报名表》;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计算机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证件审核不合格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递补。
证件审核通过的人员于2018年1月3日(周三)9:00-1月4日(周四)12:00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sjz12333.gov.cn)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1月6日(周六)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每人5分钟。
4、综合成绩:
(1)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公布成绩:2018年1月9日(周二),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sjz12333.gov.cn)上公布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六)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七)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经石家庄市人社局和石家庄市公安局研究审批同意,在报名网站上公示。
(八)岗前培训
经公示合格人员,由石家庄市公安局组织岗前封闭培训。
(九)上岗试用
新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十)办理手续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新聘警务辅助人员,由石家庄市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之签订劳务合同。
七、有关要求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公告由石家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1-86863754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