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和公共安全消防水平,根据《城市消防建设标准》,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0名。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消防事业。
2、户籍:栾城区户籍或入伍前为栾城区户籍。
3、范围:男性退伍军人,身高168厘米以上,双眼裸视4.8以上,身体健康。
5、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岗位要求
政府专职消防员年龄要求20-25周岁,有B2驾驶证者年龄延至29周岁。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2017年10月29 日至10月31日持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役士兵证件等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到石家庄市栾城区公安消防大队进行报名。
(二)体能测试
2017年11月4日进行体能测试。项目包括:3000米长跑、单杠、俯卧撑、百米负重跑。以100分设置,体测成绩当场公布。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有相关资历和水平的人员组成考评委员会,考生最终得分为四项的平均分,当天公布考生成绩,评分标准由高到低排列名次,按招聘计划和体能测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环节人选于11月5日到石家庄市栾城区公安消防大队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1、时间、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评委由区外专业人员组成,面试内容包括:个人陈述和即时问答。个人陈述:包括个人情况简介(姓名、年龄、是否党团员、入伍服役时间、工作经历)、个人性格特点、对消防工作的认识,陈述时间为2分钟。即时问答:由评委向应聘者提问一个问题,应聘者作答。面试成绩以百分计,由评委根据应聘者现场表现进行综合打分。
(四)综合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根据体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确定,按百分计,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五)体检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综合成绩依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体测成绩高者排名在前。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征招武警消防部队现役士兵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个人承担。由于体检不合格,导致招聘人数不足的按综合成绩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由石家庄市栾城区公安消防大队进行全面考察。政审时,出现不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政府网站、区委、区政府、区人社局、区公安局、区消防大队公示7天。
(八)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的,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石家庄市栾城区公安消防大队签订劳动合同。
(二)待遇
1、基础工资
(1)基本工资:每月2400元。
(2)工龄工资: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从第三年起,工龄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增加50元。
(3)岗位等级工资:
岗位等级评定和设置与职业技能等级挂钩,由低到高依次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岗位等级工资依次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
试用期仅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实行见习期,见习期1年,见习期间不发放岗位等级工资。
2、津贴补贴
(1)岗位津贴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设置班长、副班长、驾驶员、装备技师、通信员、战斗员等,享受岗位津贴标准如下:
班长、驾驶员按每月500元标准发放;
副班长、装备技师、通信员按每月400元标准发放;
战斗员按每月300元标准发放;
岗位重叠人员,按最高一项标准发放。
(2)训练津贴
专职消防队队员每月需组织达标考核,训练津贴按照100至300元/人.月,根据训练时间和训练成绩发放。
3、高危补贴
专职消防队员高危补贴按每月600元标准发放。
4、奖金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奖金按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础工资数额,经由本单位年终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5、其他待遇
绩效工资:专职消防队员最高按每月700元标准发放,由单位根据日常工作表现、出勤情况等因素确定具体发放数额。
6、各项保险
按企业职工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与石家庄市栾城区公安消防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辅岗人员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交有关部门处理,并且在今后各类招聘中不予考虑。
(二)本次招聘中涉及的年龄计算、户籍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组织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考生要保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过程中若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85972738。
(五)为严肃工作纪律,严防招聘工作中不正之风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聘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
未尽事宜由栾城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公告由栾城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栾城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