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用人急需,拟为保定市外国语学校并代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180名。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市(区)直有关部门配合;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保定市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或技能条件等。其中教师资格是本次应聘的必备条件之一,且按照平行或下行的原则掌握,如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者可应聘中学或小学教师岗位等,但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者不能应聘初中、高中教师岗位。其中,毕业证所标专业与教师资格证所标专业不一致时,以毕业证所标专业为准(其中,高新区小学“两证”中有一个专业相符即可)。
5、《岗位信息表》中有年龄要求的按其要求掌握;无年龄要求的,年龄掌握在35周岁以下。计算任教期限、学历取得、年龄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1日;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以及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包括通过公开招聘,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但仍处于试用期的,以审批完结时间为准)不得应聘。另:本次招聘不受理2016年(含)以后毕业者报名。
三、报名办法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或专业。其中某一岗位或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时,核减或取消该岗位(专业)招聘数量。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8月23日至8月25日9:00-17:00。
报名地点:保定市人才大厦一楼大厅(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东二环与七一路交口东南角)。
参考乘车路线:火车站乘27路、客运中心乘56路,市内乘29路,东二环七一路口下车;市内乘22路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下车。
(三)报名资格审查采取初审加复审的方式进行。
1、应聘保定外国语学校的初审由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复审由市人社局负责;
2、应聘区属学校的初审由区教育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复审由区人社局负责。
(四)报名的基本程序为:
①应聘人员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ebd.lss.gov.cn/下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保定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Excel版本,考生下载后不要改变其格式,并粘贴上个人电子照片)。报名时需携带电子版《资格审查表》和照片,以及两份打印好的《资格审查表》(其中一份要和所需证件、资料复印件装订在一起);
②应聘人员到达现场后先到资格初审处进行资格初审;
③初审合格人员到资格复审处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复审时应聘者必须出示下列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有要求者)、报到证或派遣证(要求为全日制普通类学校毕业的岗位)、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求者。其中,持外省、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可先报名参加应聘,但考核阶段应按管理权限进行任职资格确认,不进行确认或确认未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证明任教期限的原件(有要求者)和复印件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对所提交信息不实,甚至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④资格复审合格后,到收费处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⑤凭缴费发票和初审、复审合格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到收表处编号,将一份附相关证件复印件的《资格审查表》交收表处,另一份交回资格初审处;
⑥到汇总处拷贝应聘人员电子版《资格审查表》和照片,其中《资格审查表》中电子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头像、彩色、小2寸,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宽高比例为1比1.2-1.4左右,上传到《资格审查表》照片粘贴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表》备注)。
敬请应聘者注意:请认真阅读以上程序并严格执行,否则由于个人不慎或操作不当导致信息未提交、照片未上传等,影响考生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一)笔试
1、应聘人员通过报名后,于2015年8月30日9:00至17:00到保定市人才大厦一楼大厅,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交费收据领取《笔试准考证》,本人因故不能亲领的,可委托他人代领(含《面试准考证》),但代领人须出具本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
2、笔试时间:2015年8月31日上午9:00 - 11:00,共120分钟。笔试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全即“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为防止作弊,开考前每名考生需填写《诚信承诺书》一份备查。
3、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公民道德与职业道德等内容;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理念、教学教法及新课程改革知识等内容。两项内容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并通过机读形式在考试当天阅卷登统完毕。
4、考试结束后请考生于2015年9月2日左右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按招聘岗位(专业)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考虑到场地、工作人员保障等因素,面试分两批进行。
1、第一批:应聘保定市外国语学校和高新区小学岗位的考生,2015年9月3日9时至12时到保定市人才大厦一楼大厅,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2015年9月4日,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第二批:应聘其他岗位的考生,于2015年9月11日9:00-17:00到保定市人才大厦一楼大厅,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2015年9月12日,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面试前考生有9分钟的准备时间),内容在应聘岗位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或由专业人员在封闭状态下选定。同一岗位、同一半天,试讲同一内容。其中所有专业的所有考生均不得将备课时的资料及乐器、体育器材、三角尺、录音机等教辅工具带入考场。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
4、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其中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得分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个人有效总成绩=笔试得分×50%+面试得分×50%。
五、考核、体检
(一)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专业)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程序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应聘岗位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出生时间早的。
(二)第一批于2015年9月6日左右、第二批于2015年9月16日左右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合成成绩及进入考核人员名单。
(三)由用人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对通过考试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时,拟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档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等。如考核期间不能提供本人档案等材料原件,则视为自动弃权。
(四)2015年9月28日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核合格暨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一)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办公地点和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公示结束后,在体检、考核、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有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应适时通知应聘者报到上岗或组织岗前培训;应聘者自接到报到通知的15个工作日内应及时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五)以市(区)直为单位分别填写《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市属单位报市人社局审批、区属单位报区人社局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然后办理增人、入编、增资、调配等手续。其中,竞秀区新招聘教师具体岗位的确定由竞秀区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所属学校的具体情况自行负责。
(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应聘高新区教师岗位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不转人事关系,实行包干工资,每月25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办理入编手续,落实事业单位工资等待遇。
七、其他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要严格执行保密等规定,在试卷印制、运输等环节,建立严格的责任保障机制,确保不发生泄密等事故。
咨询电话: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 5037344
保市市教育局:0312-5881951
保定市莲池区:0312-5078604
保定市竞秀区:0312-3089121
保定市高新区:0312-3327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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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市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资格审查表.xls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