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校外毕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最高学历)开展辅导员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年度招聘职数为5名。招聘的岗位为学校编制内设岗,由学校实行人事代理,按照《燕山大学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燕大校字[2005]94号)文件(见附件1)执行。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5.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可通过毕业生派遣方式参加工作),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在2018年2月底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起始学历及其他各学历层次均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一批层次(本科一批层次院校以《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为准,不含本科二批和本科一批并存的院校,起始学历不含专升本);
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可通过毕业生派遣方式参加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在2018年2月底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起始学历及其他各学历层次均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
6.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有兼职辅导员、学生事务助理或学生干部的工作经历,且综合素质较高,身心健康者优先。
7.本校教职工子女不能参加应聘。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燕山大学主页上发布。
2.电子邮件报名及初选
(1)请报名人员如实填写《燕山大学2017年招聘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2),将报名表电子版及本人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一同发送至ysuzhp2@ys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5日-12月7日24时。
(3)学校对电子邮件报名人员进行条件审核,并以招聘职数5:1的比例确定初选通过人员。对初选通过人员将以电子邮件、电话或短信方式(按照报名表联系方式)进行通知,确认能否参加现场报名。初选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燕山大学人事处人事科(世纪楼909室)。
(2)现场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燕山大学2017年招聘辅导员报名表》,需本人签字;
2)个人简历(含自然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并附近期立姿生活照1张;
3)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原件(如无原件可提供成绩单复印件,但必须加盖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4)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期间各类证书复印件(如学历学位、获奖证书、考试证书等);
5)就读学院党委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6)兼职或就读学院党委出具的兼职辅导员、学生事务助理或学生干部经历证明;
7)身份证复印件。
(3)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审查合格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对材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将不予受理。
4.笔试和心理测评
(1)笔试和心理测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知识、辅导员工作实务、文字表达能力测试等;心理测评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3)考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并自备2B铅笔、橡皮。
(4)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须参加心理测评,笔试结束后即进行上机心理测评考试。
(5)心理测评合格者,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职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满分100分,应聘者笔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面试)。
5.面试
(1)学生工作处提前1天通知面试者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
(2)学生工作处成立不少于7人的面试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严格遵守回避制度。
(3)面试考核小组负责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每位应聘者的面试时间在15分钟左右。
(4)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若应聘者的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则无论其笔试成绩如何,均视为该应聘者最终成绩不合格,不能参加最终成绩的排名。
6.总成绩的确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7.见习考察
(1)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职数的2倍确定见习考察名单,并通知见习考察具体时间。
(2)若见习考察名单的最后一位次出现最终成绩并列的情况,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3)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安排见习考察者到相关学院实习一周。见习考察结束时,相关学院党委根据学工处发布的《辅导员见习期考核办法》客观公正地给出是否适合担任辅导员的结论。
(4)不参加见习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8.确定拟聘人员
(1)见习考察期结束后,在见习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职数确定拟聘人员。
(2)若拟招聘的最后一位次出现应聘者最终成绩并列的情况,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3)人事处将在燕山大学主页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讨论通过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4)办理入校过程中,拟聘用人员若无法通过毕业生派遣方式参加工作,则按报名时填写不实信息处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四、其他
1.应聘人员自行解决往返路费、住宿等费用。
2.对于弄虚作假、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3.招聘全程须在监察审计处监督下进行。
五、地址及联系方式
1.学校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438号,乘车路线如下:
(1)北戴河火车站:乘6路公共汽车到燕山大学站下车。
(2)秦皇岛火车站:乘6路、34路公共汽车到燕山大学站下车。
(3)山海关火车站:乘33路公共汽车到四道桥汽车站转34路、6路或32路公共汽车到燕山大学站下车。
2.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人事处人事科:0335-8057067,联系人:潘芳,刘畅;
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0335-8066489,联系人:徐进。
3.举报电话:0335-8057059。
附件
1.《燕山大学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燕大校字[2005]94号)